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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工足球协会章程

发表日期:2015-03-15 有 587 位读者读过此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工足球协会(简称“足协”)是由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领导,由各学院各部门教职工足球运动爱好者自愿组织、自行参与,由会员自主管理。
第二条:“足协”是以“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为宗旨,通过组织活动加强学校内各学院各部门之间交流,锻炼员工体魄,增强教职工凝聚力。
第二章 任 务
第三条:组织学校足球爱好者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观摩、比赛等活动。以球会友,切磋技艺,提高会员技术水平,增进友谊,展示扬工人的精神风貌。
第四条:动员会员注重身体锻炼,增强会员身心素质,促进校园文化建设,以更加饱满的体力和精神更好地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
第五条:加强学校内部各学院、各部门之间以及校外相关联系单位足球协会间的联谊,加强和当地足球团体、组织的联系,促进交流和合作。
第三章 会 员
第六条:凡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足球爱好者,承认本会章程,自愿加入本协会,经协会审批同意即可为会员。
第七条:会员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积极参加本协会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协本会交给的任务。
2、推荐新会员加入本协会。
3、积极主动组织与联系相关足球活动。
第八条:会员权利
1、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观摩、比赛等;
2、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可对本协会各项工作和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有监督理事会秉公办事的权利;
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会员因故无法参加活动时要请假,无故不参加本协会活动超过三次,或发生有悖本会宗旨行为,本协会将视为自动退会或劝其退会。
第四章 组 织
第十条:本协会实行理事会制度。设主席一名,秘书长一名。办公机构设在学校体育部。
第十一条:理事会在协会主席的领导下主持本协会日常活动和工作,不定期地召开会议,制定计划,组织活动。
第十二条:秘书长负责处理本协会各项活动的筹办,根据理事会决议实施各项工作计划。
第五章 活 动
第十三条:本协会定于每周三16:00-17:30为会员集中训练时间,会员应尽量按时参加活动。本会还将不定期的举办各种比赛,创造与其他单位足球协会和运动员交流的机会。
第六章 经 费
第十四条:经费来源:校工会拨款、有关赞助和其他收入。
第十五条: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协会公共事务费,协会理事会将定期向会员报告收支情况。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解释修改权归协会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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