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部运动训练规章制度
发表日期:2016-02-23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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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表队组织办法
1、院代表队根据我院场地设备,师资和专业特点及比赛任务而建立。
2、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设立男子篮球队、足球队、排队为常设队,进行经常性训练。其余项目根据比赛任务和条件而建立代表队。
3、代表队在每年适当时间调整一次,平时可根据比赛任务和队员情况个别调整,由教练员提出,报主任审批。
二、教练员
1、教练员人选,根据教师特长、工作需要、由教研室统筹安排。在保持教练员队伍相对稳定的基础上,适当调整。
2、教练员应认真钻研业务,积极抓好训练,努力提高全队运动技术水平,并做到全面关心学生,教书育人。
3、教练员要认真备课,写好训练计划,并不断总结经验,改进训练方法。每学期与每届比赛结束后,写出书面小结,报体育部审查、存档。
4、教练员应认真做好本队的考勤工作,及时地如实登记队员的出勤情况。教练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训练,要提前请假,并交待训练任务。
三、运动员
1、各队运动员由教练员提名,报体育部审批。各队人数应尽量做到少而精。
2、选拔运动员必须德、智、体全面考核。运动员必须思想进步、作风正派、专业成绩合格、专项成绩和技术突出。
3、运动员必须自觉刻苦训练,努力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争取创造好的成绩。
4、运动员要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和集体活动,在群众性体育活动中起骨干带头作用。
5、运动员在各级比赛中,要讲文明、讲礼貌、讲团结、讲风格,敢于拼搏,勇攀高峰。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体育教育事业,要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成为一名有思想、有道德、有觉悟的教练员。
二、教练员应关心运动员的身心发展,在训练中,应对运动员严格要求、言传身教。
三、不断钻研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了解本专业的发展动态,改进训练方法,提高训练质量。
四、在训练中切实贯彻“三严”(严格要求、严格训练、严格管理),认真抓好“三落实”(组织落实、计划落实、训练时间落实)。
五、教练员带领任何一支运动队,必须写好训练计划、训练教案和竞训总结,学期末交体育部竞训教研室存档。
六、教练员要严格按照训练计划合理安排训练工作,各方面以身作则。
七、教练员要关心队员德、智、体全面发展,不定期与队员所在班级和系部取得联系,了解队员情况,做好运动员的思想工作,并尽可能多的争取各方面对运动队训练工作的支持。
八、认真做好运动队的训练考勤工作,并结合考勤情况,制定运动员训练补贴表。
九、按体育部的有关规定,认真办理领、借体育器材和集训比赛服装,赛后按时归还,如有损坏与遗失必须按有关规定赔偿。
运动队教练员聘任办法
一、教练员实行申请与选聘制,对某一专项有特长的教师采取本人申请、体育部组织答辩和综合评定,并在此基础上任命教练员的办法,聘请担任各运动队教练员,必要时可从校外聘请教练。
二、教练员采用一定任期的聘任制,任期一般为一届或一年。
三、教练员的任职条件:
1、教练员的工作业绩(所培养运动员成绩)是表明其是否具备任职条件的主要依据之一,凡不能按要求完成培养运动员任务者,不具备任职资格。
2、教练员的思想作风应成为运动员的楷模,教练员不仅自己要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而且要教育运动员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凡本人违纪或培养的运动员屡次违纪者,不具备任职资格。
四、凡被体育部聘任的教练员,由体育部统一发文进行聘任。
四、凡被体育部聘任的教练员,由体育部统一发文进行聘任。
一、各运动队的训练、比赛的资料以学期为单位归总,统一上交到体育部群体竞赛教研室。
二、各运动队必须有学期训练计划、训练日志及训练总结。
三、各运动队参赛竞赛规程、秩序册在比赛完后一周上交群体竞赛教研室存档。
四、群体竞赛教研室以学期为单位,按时间、竞赛项目进行分类收集整理,装订成册保存。
五、任何人员借阅有关比赛资料,需要有相关借阅手续,并且阅后及时归还群体竞赛教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