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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早锻炼、课外活动实施细则

发表日期:2016-02-23 有 548 位读者读过此文

 

为了落实中共中央2007年7号文件《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教育部关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及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省人大颁布的《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推进我校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早锻炼、课外活动实施细则。
一、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1、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学工处、体育部、团委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中层干部和体育部竞赛教研室主任为成员。由体育部牵头,学工处、体育部、团委统一协调、规范,各二级学院、系部具体组织实施与考勤。领导小组下设考核组和技术指导组
2、考核组:由学工处、体育部、团委、各院系部分管学生中层干部和校学生会成员组成。各院系下设考核组(学工办负责人、院系学生会成员和班级体育委员),具体组织、检查、统计汇总本院系各班级出勤率和院系总出勤率,并将班级出勤率表(一份)、院系出勤率表(一式三份),于17周上报校学生会汇总统计。校学生会汇总检查后,一式三份,报送学工处、体育部、团委核查并各留存一份。学工处、体育部负责对各院、系出勤率和班级出勤率进行抽查和测评考核。
3、技术指导小组:由体育部教师组成,群体竞赛教研室主任为组长。统筹安排各系部的活动时间、内容、指导教师及场地安排等。
二、活动时间与地点:
                                                  各二级学院、系部安排表
院部
时间
跑步路线和地点
建工学院、经管学院、电信学院
每周一至每周五
上午
6:10---7:10
下午
3:50----4:50
(宿舍—-食堂---体育馆---院北门—图文信息大楼—食堂)
化工学院、机械学院文理系、
国际交流学院
(宿舍—活动中心--图文大楼东---院北门------体育馆------食堂)
三、活动形式
一、二年级学生早锻炼和课外活动以跑步形式进行。三年级学生自主选择活动项目,自主选择活动场所。
四、早锻炼、课外活动要求
1、所有一、二年级学生均需参加早锻炼、课外活动。
2、各院系组织本院、系部学生,按指定路线进行长跑活动。
3、值班体育教师、辅导员要根据体育部和学工处的统一安排,指导并检查各院系学生的长跑活动。
4、学生事假、公假必须由所在院系出具证明,病假必须有病假条,并及时交给考勤人员或班级体育委员,否则按缺席论。
5、出勤合格次数,为本学期内上课周数减3再乘以3。上课周数可以减去因雨、雪、运动会、法定节假日及校临时规定的或个人因病、校外实训不出操周数,进行核算。
6、病、事假应出示校医务室开具的并经院系领导签章的证明。病、事假证明在开出期限内有效,伪造、涂改证明无效,并给予通报批评。
7、因勤工助学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需报领导小组批准。
8、公假按正常出勤计算。校各项运动队成员,免于早锻炼。
9、各级考核小组成员严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凡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给予通报批评直至校纪处分。
10、学生在参加早锻炼的考核中,如有弄虚作假,则没收《长跑卡》,体育成绩该项记为0分,并且在体育成绩构成的运动参与部分扣除10分(运动参与分按百分制计算)。
五、考核与评价:
1、学院统一制定早锻炼、课外活动《长跑卡》,学生在指定时间节点内,持卡到考勤点(体育馆北广场)接受考勤。由体育部教师、辅导员、专职考勤人员负责现场考勤加贴防伪标签。
2、学生:一年级4次/周,二年级3次/周。按15周计数,一年级学生合格为60次,良好为70次/学期.人,优秀为75次/学期.人。二年级学生合格为45次/学期.人,良好为60次/学期.人,优秀为70次/学期.人。
按实计算,一年级合格、良好和优秀为:出勤总次数分别占总出勤天数的80%、94%和100%。二年级合格、良好和优秀为:出勤总次数分别占总出勤天数的60%、80%和94%。
班级出勤率(合格以上人数/班级总人数):合格:85%、良好:90%、优秀:95%
院、系部出勤率(合格以上班级数/班级总数):合格:85%、良好:90%、优秀:95%
六、奖励办法:
1、班级出勤率低于90%的,取消“文明班级”和“五四红旗团总支” 评比资格。
2、对达到优秀的学生个人,体育成绩总分加3,良好以上优秀以下的加2分。合格以上者,课程成绩中早操、课外活动考核项,可获10分的基础分。每缺勤一次,本学期体育与健康课程成绩总分扣0.5分。个人出勤率(实际出勤次数/合格次数)低于60%,基础分按0计算。
3、出勤率达到良好以上等级的学生,评先评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4、院系出勤率的考核,按学院有关《系部学生工作考核方案》中相关事项的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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