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部安全管理规章
发表日期:2020-05-13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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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院保卫处的指导之下,建立体育部安全管理小组,明确各自职责,实行每日值班检查制。
二、对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查,积极参加保卫处组织的各项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学习和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与维护。
三、体育器材保管室内,严禁抽烟和使用明火。保管员严格按照《保管员岗位职责》和《体育器材借还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电等安全工作。
四、篮球场与田径场内,安排专人值班巡逻。严防任何火种带入场内。严格按照《篮球场院管理制度》和《田径场管理制度》的要求,强化管理。
五、在体育教学、竞赛、训练、体质测试等各项各类活动中,加强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对具有较高危险因素的练习内容,要做好场地器材的合理布置以及安全帮助等措施。
六、在大型活动中,妥善做好人员疏散方案、安全保卫、医护等各项工作。
七、室内严禁使用学院规定不准使用的各项电器用品。
八、体育场与篮球场各出入口及通道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各种物品。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室内有无火种,要关闭电源、水源和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