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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工篮球协会章程

发表日期:2016-04-15 有 587 位读者读过此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教工篮球协会实际制定协会基本章程。
        第二条 协会名称: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工篮球协会
        第三条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工篮球协会属校工会直接领导的教师自发组织的独立团体。教工篮球俱乐部协会在
学校规章及有关章程允许范围内自由活动。
        第四条 协会宗旨:发扬拼搏精神,丰富教师业余文化生活
        第五条 协会性质:本协会是本校在册教师在自愿基础上组织起来的以发动教师交流和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提升教师健康水平。
        第六条 社团原则:本协会本着丰富教师的课余生活,发展体育运动,促进教师身心健康发展,提高教师身体素质,积极开展具有特色鲜明的活动。
        第七条 协会遵守宪法和法律以及各项法规、条例之规定。
        第八条 本章程在本协会具有最高效力,与本章程抵触的任何条例和其它规范性件或者任何个人或团体行为都应宣布
无效和被撤销。
 
第二章  运行机构
        第一条 组织机构:协会设有会长、副会长。协会的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由协会大会公开选举产生,任期为
一学年,每学年结束前进行换届选举。
        第二条  协会全体会员大会每学期选举大会召开一次,并产生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会议人员必须保证会员数的
2/3以上,否则选举无效。
        第三条 章程修改程序:由工会、本协会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上本协会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协会会员大会审议通
过,则可修改章程。
        第四条  本协会在体育部的支持下,活动地点为体育馆,主要以教师交流、师生交流、外出比赛等作为活动形式,各
会员应遵守体育馆管理制度。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会员的申请:
       申请会员资格的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必须向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工篮球协会递交个人简历及爱好特长的
申请表。经协会会长审查通过后,交纳会费,即成为协会正式会员,并获得由协会颁发的会员证。
        第二条 会员的权利:
        1、在校教师有权按照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协会。会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2、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教工篮球协会负责人违反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会员利益的,会员有向有关部门反映的权利。
        4、会员有参加协会各项集体活动的权利,有权参加各种学习和训练,接受本会的培训,及各项活动。
        5、会员有权为协会的发展寻求合法的赞助及社会捐赠。
        6、会员有权对本协会财务的监察与知情权。
        第三条 会员义务:
        1、会员应当遵守教师社团章程,接受本协会的定期注册,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承担相应义务,促进社团的健
康发展。
        2、执行本协会的决议,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3、维护运动器材,维修器材的义务,爱护运动场馆的义务。
        4、维护协会名誉,尊重他人的义务。
        5、每位会员每年向协会上交500元活动费。
 
第四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本协会。
        第二条 本章程自通过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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