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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文化节教职工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发表日期:2018-04-02 有 487 位读者读过此文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一届体育文化节暨第十二届课余体育综合运动会

第三届“进取”杯教职工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目的:

为丰富教职工体育文化生活,提高教职工身体素质,展现我校教职工团结拼搏、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推进和谐校园建设。

二、举办与承办单位

1、举办:校工会  校体育部

2、承办:校体育部

3、协办:各分工会、校各级学生会体育部及学生排球社团

三、比赛项目

男、女混合排球比赛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1)比赛时间:4月18日至5月18日(具体比赛日程待抽签后通知)

2)比赛地点:校室外排球场。

报名方法及抽签时间

各分工会将参赛名单于4月12日前报工会办公室(图文信息大楼1002室),并将报名表电子档发送工会周光欣老师邮箱。4月13日下午4:00进行抽签。

1、报名方法

男女混合排球比赛:以分工会为单位,各队最多可报男女运动员共12名,领队兼教练1名(可由运动员兼任)、裁判员1名、女运动员至少1名。校领导在所联系单位分工会报名。每场比赛每队至少1名女队员和1名中层以上干部参赛,共6名运动员。体育分工会不单独组队,人员抽签到各分工会参赛。

    2、竞赛方法:

1)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抽签分组单循环制,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制,最终决出前四名。

2)积分与排名:小组赛每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按各队积分多少决定小组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等,计算胜败局数比例,高者列前;如积分还相等,计算各局小分得失比例,高者列前。

3)所有比赛均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采用25分制,决胜局15分制。

4)每场比赛各参赛队必须提前2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并须填写上场队员名单和替补队员名单。

5)比赛规则参考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出版的《20132016排球竞赛规则》执行。

六、奖励名次

团体赛取前四名给予名次奖励。参加比赛未获名次者,给予参赛纪念奖。

七、比赛注意事项和规定

1. 比赛队迟到:

比赛队迟到十分钟即认为弃权,取消比赛资格另一方2:0获胜

2. 运动员中途受伤:

轻伤经处理可以继续比赛者,比赛暂停一段时间,待伤势处理好后进行。伤势严重无法比赛者可另行换人。

3. 判罚出现争论:

当有判罚出现争论,参赛队员不得与裁判员争吵,因此影响比赛进行者将取消参赛队比赛资格。

4. 服装要求:

运动员上场参加比赛时应身穿运动服装,同队队员服装应尽可能统一。

八、本规则解释权归校工会、体育部。末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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