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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重点解读

发表日期:2020-01-02 有 820 位读者读过此文

2019年教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重点解读


209年教科研工作量考核继续执行学校20156月发布的《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与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试行)》(扬工院字〔201537号)和2017年《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管理与考核工作的若干补充规定》,下面就重点问题做作相关解读。

一、分值说明

1.考核对象及相应额定工作量

1)新版考核办法规定各类专任教师按照专业技术岗位级别进行考核,具体分值如下:






2)其他人员的考核要求

人员类别

教育教学额定工作量(课时)

教科研额定工作量(分)

1.校内兼课教师

2.聘任在专任教师岗,但在院(系、部)承担行政工作的各类人员

3.聘任在管理岗,但享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待遇的各类人员

40


按专任教师岗位相应级别额定工作量的1/2进行考核

1.专职辅导员

2.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验系列除外)

3.聘任在管理岗,但享受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含教育管理系列)岗位待遇的各类人员

0

3)特殊人群工作量减免政策





2.实现科研与教学的互通:工作量不足时可以相互抵充

1)教科研工作量不足的处理

教师未完成教科研额定工作量,差额部分可用超额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抵扣。


2教育教学工作量不足的处理

教师未完成教育教学额定工作量,差额部分可用超额的教科研工作量抵扣:




3.论文成果要求变化较大,取消篇数限制、取消版面限制




4.科研项目类别更加细化、学会类课题认定更加规范。


学会分类:









5.横向课题分值变化

计算变为8/万元,且抵扣应完成工作量结余分值按照120/分折算为该负责人的横向经费配套不再直接发现金奖励。具体公式如下:

实际配套经费=8/万元×到账额万元-应扣基本工作量×120/


6.普通教材不再计算科研分,未得到学校出版资金资助的学术专著按4/万字计算,总分值不超过100分。注:专著出版前须在科技处认定备案。


7.专利成果科研分包含授权分转让分

授权分:

转让分:每个授权专利的转让分按照2018年发布的横向技术服务管理办法执行,即转让每万元计12分。

2018年的发明专利已经计算过30分实审的,2019年授权分只剩70

二、考核的注意事项

1.科研成果认定时间要求

本次教科研工作量考核的所有成果均为201911日至20191130日内出版、出刊、结项和完成的教科研成果。截止到统计上报时,未出刊的论文、无结项证书的课题等成果请在2019年进行填报计算。

2.对于跨年度的课题成果计算分值以课题立项当年的文件规定为准,按照奖励金额等值转换为2019年分值。如2015年立项的省级课题,2019年结项,课题科研分仍按照2014年执行的教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执行,100/分,然后除以120折算成相应分数。

3同一类别下同一项目成果工作量只计算最高奖励,不重复统计。

4.教科研成果的个人实得分值=总分值×学校排名比例系数×该学校下个人排名比例系数,具体排名系数如下表:

比例%

总单位

(人)数

项目及成果排名

1

2

3

4

5

6

7

2

70

30






3

60

25

15





4

55

20

15

10




5

50

20

15

10

5



6

50

20

10

10

5

5


7

50

20

10

5

5

5

5

说明:若完成单位均为我校,则计算分值由成果第一完成人按照实际工作情况拟定分配方案,并经全体合作者签字通过后,以书面形式附在个人教科研考核登记表后面。若合作者中有外单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上表标准扣除其分值后再行分配。

举例:一篇核心论文,作者2人:A 我校老师、B外校老师,单位2家:我校第一、外校第二。

我校老师A的本篇论文得分=25*70%(单位排名系数)*100%(单位下的个人排名)


三、其他说明

1.超出不奖励的成果”的界定区县级课题(如 扬州市科协软科学课题、扬州市社科联课题),本科学报、专科学报、我校《论丛》上发表的论文等这几类成果的科研分可以累加,但是扣除本人应完成科研分后超出的部分,不予奖励。

2.计分规则:如果某个老师同时有“超过不奖励的成果”和 超出可以奖励的成果,计算方法是:可以先用 超出不奖励的成果分值—应完成分值:

如果扣减完还有剩余,则剩余分值不奖励;

如果不够,则继续用超过奖励的成果分值继续扣减(优先用横向课题分值扣减)

举例:

1. A老师有超出奖励的成果10分,超出不奖励成果20分,应完成15分,最终实际奖励分值=10分。

2. B老师有超出奖励的成果10分,超出不奖励成果10分,应完成15分,最终实际奖励分值=5分(超出奖励的成果中有5分用于扣减基本分)。

汇总表操作的注意事项:

附件2 汇总表中已经将计算规则设定好,

表中蓝色底色的列需要手动输入CDE三列按照人事处提供的最新人员名单及岗位等级输入,F-O列,需要根据个人登记表中的分会逐项输入。

白色底的列不能手动输入:PQSTUV等列,表格自动计算得到,不能手动输入

请各院系(部)须按照考核文件要求,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按照科技处的要求上报纸质审核材料和电子材料。院系审核过程中如有疑问或者文件未明确规定的情况,请上报科技处进行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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