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重点解读
2019年教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重点解读
209年教科研工作量考核继续执行学校2015年6月发布的《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与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试行)》(扬工院字〔2015〕37号)和2017年《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管理与考核工作的若干补充规定》,下面就重点问题做作相关解读。
一、分值说明
1.考核对象及相应额定工作量
(1)新版考核办法规定各类专任教师按照专业技术岗位级别进行考核,具体分值如下:
(2)其他人员的考核要求
人员类别 | 教育教学额定工作量(课时) | 教科研额定工作量(分) |
1.校内兼课教师 2.聘任在专任教师岗,但在院(系、部)承担行政工作的各类人员 3.聘任在管理岗,但享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待遇的各类人员 | 40 | 按专任教师岗位相应级别额定工作量的1/2进行考核 |
1.专职辅导员 2.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验系列除外) 3.聘任在管理岗,但享受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含教育管理系列)岗位待遇的各类人员 | 0 |
(3)特殊人群工作量减免政策
2.实现科研与教学的互通:工作量不足时可以相互抵充
(1)教科研工作量不足的处理
教师未完成教科研额定工作量,差额部分可用超额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抵扣。
(2)教育教学工作量不足的处理
教师未完成教育教学额定工作量,差额部分可用超额的教科研工作量抵扣:
3.论文成果要求变化较大,取消篇数限制、取消版面限制
4.科研项目类别更加细化、学会类课题认定更加规范。
学会分类:
5.横向课题分值变化
计算变为8分/万元,且抵扣应完成工作量结余分值按照120元/分折算为该负责人的横向经费配套,不再直接发现金奖励。具体公式如下:
实际配套经费=(8分/万元×到账额万元-应扣基本工作量分)×120元/分
6.普通教材不再计算科研分,未得到学校出版资金资助的学术专著按4分/万字计算,总分值不超过100分。注:专著出版前须在科技处认定备案。
7.专利成果科研分包含授权分和转让分。
授权分:
转让分:每个授权专利的转让分按照2018年发布的横向技术服务管理办法执行,即转让每万元计12分。
2018年的发明专利已经计算过30分实审的,2019年授权分只剩70分
二、考核的注意事项
1.科研成果认定时间要求
本次教科研工作量考核的所有成果均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内出版、出刊、结项和完成的教科研成果。截止到统计上报时,未出刊的论文、无结项证书的课题等成果请在2019年进行填报计算。
2.对于跨年度的课题成果计算分值以课题立项当年的文件规定为准,按照奖励金额等值转换为2019年分值。如2015年立项的省级课题,2019年结项,课题科研分仍按照2014年执行的教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执行,100元/分,然后除以120折算成相应分数。
3.同一类别下同一项目成果工作量只计算最高奖励,不重复统计。
4.教科研成果的个人实得分值=总分值×学校排名比例系数×该学校下个人排名比例系数,具体排名系数如下表:
比例% 总单位 (人)数 | 项目及成果排名 | ||||||
1 | 2 | 3 | 4 | 5 | 6 | 7 | |
2 | 70 | 30 | |||||
3 | 60 | 25 | 15 | ||||
4 | 55 | 20 | 15 | 10 | |||
5 | 50 | 20 | 15 | 10 | 5 | ||
6 | 50 | 20 | 10 | 10 | 5 | 5 | |
7 | 50 | 20 | 10 | 5 | 5 | 5 | 5 |
说明:若完成单位均为我校,则计算分值由成果第一完成人按照实际工作情况拟定分配方案,并经全体合作者签字通过后,以书面形式附在个人教科研考核登记表后面。若合作者中有外单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上表标准扣除其分值后再行分配。
举例:一篇核心论文,作者2人:A 我校老师、B外校老师,单位2家:我校第一、外校第二。
我校老师A的本篇论文得分=25*70%(单位排名系数)*100%(单位下的个人排名)
三、其他说明
1.“超出不奖励的成果”的界定:区县级课题(如 扬州市科协软科学课题、扬州市社科联课题),本科学报、专科学报、我校《论丛》上发表的论文等这几类成果的科研分可以累加,但是扣除本人应完成科研分后超出的部分,不予奖励。
2.计分规则:如果某个老师同时有“超过不奖励的成果”和 超出可以奖励的成果,计算方法是:可以先用 超出不奖励的成果分值—应完成分值:
①如果扣减完还有剩余,则剩余分值不奖励;
②如果不够,则继续用超过奖励的成果分值继续扣减(优先用横向课题分值扣减)。
举例:
1. A老师有超出奖励的成果10分,超出不奖励成果20分,应完成15分,最终实际奖励分值=10分。
2. B老师有超出奖励的成果10分,超出不奖励成果10分,应完成15分,最终实际奖励分值=5分(超出奖励的成果中有5分用于扣减基本分)。
汇总表操作的注意事项:
附件2 汇总表中已经将计算规则设定好,
表中蓝色底色的列需要手动输入:C、D、E三列按照人事处提供的最新人员名单及岗位等级输入,F列-O列,需要根据个人登记表中的分会逐项输入。
白色底的列不能手动输入:P、Q、S、T、U、V等列,表格自动计算得到,不能手动输入。
请各院系(部)须按照考核文件要求,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按照科技处的要求上报纸质审核材料和电子材料。院系审核过程中如有疑问或者文件未明确规定的情况,请上报科技处进行统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