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转发】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二)
发表日期:2021-08-01 有
532
位读者读过此文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扬州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校防组的通知要求,就目前疫情防控要求通知如下:
一、增强风险意识,确保疫情防控体系正常运行。学校各层级疫情防控小组需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值班值守,确保到岗到位,信息畅通,令行禁止,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所有在扬师生员工无重大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出扬州。已在外地的,遵循“尽量不流动”原则,并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回扬后主动报告并视情况进行居家隔离和核酸检测。所有师生员工务必遵从属地管理,有情况及时向后勤处谷颖处报告。
三、住在校内的师生员工无重大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出校。请学工处按照扬州市疫情防控规定加强日常管理和教育引导,做好每日在校学生的日常情况统计,并在每天下午四点前报送至后勤基建处谷颖处;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在校学生的“早点名”和“晚点名”工作。后勤基建处加强青年教师周转公寓留校教师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在校教师的“早点名”和“晚点名”工作。
四、保卫处严格做好校园管控和封闭式管理,住校师生未经批准一律不得离开校园。
五、请各部门和师生员工务必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如出现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情况,学校将从严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31日